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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大同古城街道“破门亮灯”背后权力越界与民意沸腾争议

   发表时间: 2025-02-13 23:29:23   文章出处:米乐m6手机版   

  2025年2月,山西大同古城街道的一则“破门亮灯”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。这起看似简单的行政执行事件,却如同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,激起了层层涟漪,引发了公众对基层治理、法治精神以及权力边界的深刻反思。

  故事始于2025年春节期间,山西大同古城为营造节日氛围,提升城市形象,发起了“古城亮化”倡议。根据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发布的《古城亮化倡议书》,从1月27日至2月12日(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十五),古城内各商业门店应确保室内灯光充足,同时门头牌匾、广告牌、LED电子屏以及灯笼也要全部点亮。政府还承诺,因夜间开启灯光产生的额外电费,将予以补贴。

  这一倡议本是为提升城市形象,吸引游客,促进经济发展。然而,在执行过程中,却逐渐“变味”。据新闻媒体报道,2月3日晚,因某店铺未按要求开灯,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将灯打开。现场监控视频显示,夜晚一店铺门外站着多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,其中有几名消防员正蹲在门口使用工具撬门。随着一声物体被剪断的响声,店铺门应声被打开,数名工作人员进入店铺内,将店内灯光打开后离开,最后由两名身穿荧光绿制服外套的工作人员使用U型锁将店门锁上。

  这起“破门亮灯”事件迅速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反响和争议。争议焦点大多分布在在两个方面:一是行政权力的边界问题;二是民意与治理之间的矛盾。

  从法律角度来看,商户的店铺是受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,撬锁行为已涉嫌违反《民法典》关于物权保护的规定,甚至有可能触犯《刑法》中的“非法侵入住宅罪”。然而,在这起事件中,执法人员却以“执行任务”为由,公然践踏商户的财产权。这种“一刀切”的强制手段,不仅违背了行政伦理,更以“亮化”之名制造了虚假繁荣的“木乃伊式景观”。

  此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,除非情况紧急。而“营造节日氛围”显然不构成紧急事由。因此,执法人员的撬锁开灯行为在法律上并无依据,属于滥用行政权力。

  这起事件还暴露出民意与治理之间的矛盾。政府发起古城亮化倡议的初衷是好的,旨在提升城市形象,促进经济发展。然而,在执行过程中,却忽视了商户的意愿和利益。商户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,有权自主选择是否响应政府的倡议。而政府却通过威胁、撬锁等强制手段逼迫商户配合,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对商户权益的践踏和忽视。

  更令人担忧的是,这种“权力任性”背后,是基层治理中根深蒂固的官僚主义逻辑。将“达成目标”凌驾于法律与公民权利之上,以“公共利益”之名行侵害私权之实。这种治理方式不仅无法赢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,反而会加剧社会矛盾和冲突。

  面对公众的强烈反响和争议,山西大同古城街道办事处迅速做出了回应。2月7日凌晨,古城街道办事处在平城区政府官网发布《致歉信》,承认因工作方法失当引发了“破门亮灯”网上热议,并向广大社会各路朋友表示诚挚的歉意。

  古城街道办事处在致歉信中表示,此次事件表面上是由于沟通不畅、造成误会、引发舆情,实质上反映出该街道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、方法上简单粗暴、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。今后将引以为戒、规范管理、改进工作、转变作风,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。

  然而,官方的致歉和承诺并未能完全平息公众的怒火。许多网上的朋友表示,光有道歉是不够的,理应有严肃问责和依法依规处罚。同时,也有网友呼吁加强对基层治理的监督和管理,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
  这起“破门亮灯”事件虽然是个案,但却暴露出基层治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。它提醒我们,法治精神是基层治理的基石,任何政策执行都必须以法律为边界。同时,基层治理也需要更看重民意和利益平衡,避免将“达成目标”凌驾于法律与公民权利之上。

  一是加强法治培训和教育。提高基层治理者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,确保他们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始终坚守法律底线。

  二是完善决策机制。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民众意见和建议,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。同时,也要建立反馈与协商机制,及时回应民众关切和诉求。

  三是加强监督和管理。建立完整监督机制,对基层治理者的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和约束。同时,也要鼓励民众热情参加监督和管理过程,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。

  “破门亮灯”事件虽然已逝去,但它留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却是深远的。它提醒我们,法治精神是基层治理的基石和保障。只有让法治成为基层治理的底色和主线,才能真正的完成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进程。同时,也希望这起事件可成为推动基层治理改革和创新的契机和动力。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法治、公正、和谐的基层治理环境的到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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