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和需要注意的问题
顺序
材料内容
1
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》(学生类)
2
《单位推荐意见表》
3
校内评审意见表(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)
4
两封专家推荐信(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)(校内外各一封)
5
身份证复印件
6
成绩单复印件(自本科阶段起)
7
最高学历/学位证书复印件
8
学籍证明
9
推迟答辩、毕业证明(博士三年级申请联合培养需提交)
10
主要科研成果(清单及摘要)
11
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(各以3—5页为宜)
12
获奖证书复印件(不超过三份)
13
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
14
学习计划/联合培养计划(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,只需国内导师签字)
15
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(受理机构审核留存,不需提交留学基金委)
16
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
17
收取学费明细表(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)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