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不同的技能和资格条件,你可在不同计划下申请永久居民。
1.专业、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永久居民计划(PTS)
2.抵境永久居留计划(LPR)
3.原则批准永久居民计划(AIP-PR)
4.外国艺术人才计划
5.存款计划(Deposit Scheme)
1.专业、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永久居民计划(PTS)
大部分永久居民申请都属于这范畴。如果你受聘在新加坡工作,持有有效的P或Q工作准证,年龄在50岁以下,已在新加坡工作一段时间,就可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在同一张申请表格内,同时为配偶和年龄不超过21岁的未婚子女提出申请。有关单位将以积分制评估你的申请,考虑范围包括:
工作准证的类型,
在新加坡逗留的时间,
学历,
基本月薪,
年龄,
在新加坡是否有亲属
如何申请
关于成为永久居民的申请过程,可上新加坡移民与登记局(SIR)的网页查询:
http://www.gov.sg/mha/sir/pr_sc/pr_app.html
或拨新加坡移民与登记局的热线:(65) 6391-6100
传真:(65) 6298-0843 / 6298-0837
所有的申请表格也可从网上下载(表格须以激光打印机打印):
http://www.gov.sg/mha/sir/pr_sc/index.html
填妥的表格及所需文件须亲自呈交至以下地址:
永久居民服务中心(Permanent Resident Services Centre)
5th Floor SIR Building
10 Kallang Road
Singapore 208718
你的家庭
你可与配偶及未婚子女(只限21岁以下)一起提出申请。如果子女已超过21岁,则需独立申请,根据他们自己的条件来评估。作为新加坡永久居民,你也能为父母申请社交签证,让他们来新加坡探访或居住。这类签证有效期最高5年(期满可申请延期)。
欲知更多详情,可联络新加坡移民与登记局(联络资料前面已提供)。
新加坡移民与登记局的网址是: http://app.internet.gov.sg/scripts/mha/sir/index.cgi
2.抵境永久居留计划(LPR)
若你有受承认的专业、大学或专科文凭,有兴趣移居新加坡,可是还未在新加坡工作,可在这计划下申请成为永久居民。申请成功者将有两年时间在本地寻找工作或迁移家庭至新加坡。一旦寻获工作或家庭迁移来新,申请者将得到永久居民地位。
3.原则批准永久居民计划(AIP-PR)
这计划仅提供给香港人申请。若你是香港永久居民,或能证明你曾经在香港居住,或曾拥有香港居留权,将获得5年的原则批准永久居民权。持有人如在这5年内找到工作或将家庭迁移至新加坡,将可获得永久居民权。
有关抵境永久居留计划(LPR),以及原则批准永久居民计划(AIP-PR),可向以下机构查询:
SMC Management Consultants
8 Shenton Way
#16-01
Temasek Tower
Singapore 068811
电话: (65) 6324-0728, 传真: (65)6225-8705
网址: http://www.smcmc.com
或
SMC HK (Limited)
Unit 902 9/F
海富中心 第一座
香港夏愨道18号
电话: 2-527-9886
电邮: smchk@migration.com.hk
或
PT SMC Indonesia
Graha Surya
Internusa Suite 702
J1. H.R Rasuna Said
Kav X-0 Jakarta
12950
Indonesia
电话: 6221-527 6683, 传真: 6221-527 6682
电邮: prmigration@cbn.net.id
或
SMC (Taiwan) Ltd.
10th floor, Taiwan First Investment and Trust Building
仁爱路4段85号
台北,台湾
电话: 886-2-27713818,
传真: 886-2-27319177
电邮: smc@asiaonline.net.tw
4.外国艺术人才计划
新加坡年轻有活力的文艺界,迫切需要更多的新艺术人才!我们需要各艺术领域,如美术、摄影、舞蹈、音乐、戏剧和电影方面的人才。若你有正规的文艺训练或相关经验,可提出申请。你的艺术成就必须是在自己国家或国外,享有声誉。
申请者需呈上详细履历,附上相关资料(代表作选辑、新闻剪报等等),呈交到国家艺术理事会评估。合适的申请者会获得一份永久居民申请表格。艺理会在新加坡移民与登记局收到你的完整申请表格后,作出推荐。成为永久居民的艺术工作者,将与新加坡艺术工作者享有同样权益。就像其他新加坡艺术家一样,你可向艺理会申请艺术津贴,可以提名角逐艺术奖项,或代表新加坡出席国外艺术活动。
询问机构:
国家艺术理事会
National Arts Council
140 Hill Street #03-01
MITA Building
Singapore 179369
传真: (65) 68373016
网址: www.nac.gov.sg
5.存款计划
企业家们,若你是外国投资者,有良好的投资记录,有兴趣到新加坡来投资,那么,这是为你所设立的计划。你必须先在新加坡政府处存款150万新元,(所以称为“存款计划”)。你的投资计划也须得到经济发展局的批准。
欲知更多存款计划详情,可向以下机构咨询:
Immigration Facilitation Unit
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
250 North Bridge
Road
#24-00
Raffles City Tower
Singapore 179101
电话: (65) 6336 2288



